2024年12月12日上午,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对成都市足球协会原专职副主席刘刚的贪污、受贿和单位行贿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裁定,被告人刘刚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罚款二十万元;同时,他还因单位行贿罪被判一年监禁及罚款十万元。
综合以上三项犯罪,最终决定执行八年的有期徒刑,以及总计七十万元的罚金。此外,对其通过贪污所得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缴,并将这些财物返还给受害单位;对于其收取的赃款,则会上缴国库。
相关新闻方面,在这起足坛反腐案中,仅在短短三天内就先后对四名相关人员作出了判决,而李铁、杜兆才仍未受到审理或裁决,王小平则尚未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