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讯 据北京电视台《天天体育》节目报道,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收到李铁的上诉书。2024年12月13日,该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前主教练李铁进行公开宣判,他因受贿罪、行贿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而该法院需在三天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和证据移送至上一层级的人民法院,同时将副本发送给同级检察院以及另一方当事人。如果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则应由该院在三天内处理相关材料并转交其他有关单位。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6条明确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不服第一审判决案件的处理方式:若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正确且量刑适当,将驳回上 appeal;如发现适用法律错误或量刑不当,应予改判;而如果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可选择重新查明后改判,或者撤销原裁决并发回重审。同时,对于依照第三种情形发回重审后的案件,如再度出现抗议,上二次庭也不得再次发还初審法庭。
最后,根据第237条规定,在涉及被告人的申述时,第二次司法机关不得加重其处罚。而对于由检察机关提出抗辩或自控者提交申述则没有上述限制。